现要将我县2021年度五月份火灾隐患单位名单予以公布如下 , 目的在于让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能够获得充分发挥。
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对个人行政拘留
安*曾个人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对于违法行为的情况来说, 安*在2021年5月28日12时左右, 处于望都县高岭乡小张家村的***个人布鞋加工点的厂房那儿, 这个厂房里存放着大量纸箱、布鞋等属于可燃物的物品, 在这样的环境下安*吸烟了,最终导致厂房着火了。
查处的情况是, 由于个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所规定的内容, 所以针对该个人给予了处于行政拘留三日这样的处罚。
杨*个人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关于这起违法行为发生的情况是这样的, 在2021年5月16日这天, 望都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据相关规定依法对望都县**大酒店实施了临时查封举措 , 具体表现为在望都县**大酒店的总电源处张贴了封条。就在当天同一时间大概10点40分的时候 , 望都县**大酒店的工作人员杨*违反规定擅自拆除了望都县消防救援大队所设置的封条 , 然后还将电源给开启了。
被查处的状况为, 由于个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当中第六十四条第六项所规定的内容, 所以针对该个人实施了处于行政拘留十三日这样一种处罚。
孙*人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2021年4月29日, 保定**餐饮有限公司营业厅一层西侧有放置点, 该放置点有2具MFZ/ABC4型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其底圈没有水压试验压力值的钢印, 也没有出厂年份的钢印。该营业厅三层西侧同样有放置点, 该放置点也有2具MFZ/ABC4型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其底圈同样没有水压试验压力值的钢印, 也没有出厂年份的钢印。此情况不符合《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第6.7.1.1条之规定, 依据《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第7.2条之规定, 现场判定为不合格消防产品。5月8日, 到了期限届满之时进行复查, 三层那里有2具灭火器依旧没有整改, 在人员密集的场所使用了不合格的消防产品, 并且逾期了还没有改正过来。
查处的情况是, 因为个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所规定的内容, 基于此, 给予保定**餐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人民币柒佰元整的罚款处罚。
对单位行政处罚
望都县**大酒店:
对违法行为的情况说明如下, 望都县的**大酒店, 其一层宴会厅屋顶, 违规去使用着聚苯乙烯夹芯彩钢板, 该彩钢板的防火性能, 不符合国家标准, 该一层宴会厅, 属于人员密集场所, 一旦发生火灾, 就有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 这会严重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
查究情况是, 这家企业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所规定的内容, 针对这个单位实施了临时查封的举措。
河北****钢结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于河北****钢结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这块地方, 出现了这样的情况, 即室外消火栓的压力呈现为零的状态, 并且消防设施以及相关器材并没有维持处于完好且有效的情形。
查处的情况是, 这家企业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提出的相应规定, 继而针对这个单位实施了处以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这般的处罚。
保定**餐饮有限公司:
关于违法行为情况, 保定**餐饮有限公司营业厅一层西侧放置点, 有2具MFZ/ABC4型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其底圈没有水压试验压力值的钢印, 也没有出厂年份的钢印。三层西侧放置点同样如此, 该情况不符合《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XF588 - 2012)第6.7.1.1条规定。依据《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XF588 - 2012)第7.2条规定, 现场判定这些灭火器为不合格消防产品。责令保定**餐饮有限公司在2021年5月5日前整改完毕。2021年5月8日, 到了期限届满的时候。经过复查, 保定**餐饮有限公司营业厅一层西侧放置点、三层西侧放置点的灭火器, 有部分是未进行整改的情况。其中, 一层西侧放置点的2具灭火器已经更换成了符合标准的灭火器, 而三层西侧放置点则没有进行更换。
查处情况是, 此企业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所规定的内容, 针对该单位作出处以罚款人民币柒仟叁佰元整的惩处。
望都县**鞋材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情况是, 在2021年5月3日15时35分左右, 望都县途步鞋材有限公司东侧的等离子废气净化环保设备起火了, 起火原因是等离子废气净化器内上方的控制单元盒出现故障, 从而引发了火灾, 这起火灾烧毁了环保设备等物品, 不过没有人员伤亡, 经过统计, 直接经济财产损失为10000元, 经过调查发现望都县途步鞋材有限公司防火检查不到位, 没有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没有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也没有落实消防安全制度, 最终导致了火灾事故的发生。
查处的具体情形是, 这家企业违背了《河北省消防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所规定的内容, 针对该单位实施了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这样一种处罚行为。
消防安全隐患:
一、望都县**足浴店:
营业厅,南侧疏散通道内堆放货物,影响疏散逃生。
二、保定**针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在库房、生产车间当中, 对消防安全标识展开抽查, 于生产车间位于东边的地方, 存在一具安全出口标识灯, 其电源处于未接通的状态。
三、望都县**鞋厂:
排查库房灭火器, 在厂区南侧有一瓶灭火器, 其压力处于不足状态, 于库房东侧存在一名为灭火器的物品, 该物品压力欠缺。
望都县消防救援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