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缓解自身存在的心理压力, 有很多的人选择了去购买二手房。关于进行这一方面的房子的购买, 尽管在价格方面表现得相对较低, 但是通常是需要进行一次性付款的, 不过也存在可以进行分期付款的情况。
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的涂海涛律师, 针对相关事项, 给出了比较详细的解答, 说明。
一、在二手房的交易过程当中, 到底是由哪一方负责来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个事儿。
二手房个税, 这个词儿指的就是二手房个人所得税, 它说的是什么意思? 是指在二手房的交易活动里, 税务部门会向卖方征收税, 征的是什么? 是交易所产生的差价所得到的收入。
从表面上看, 征收这个个人所得税, 是为了限制卖方, 就是为了抑制房地产产业过热。但是, 实际情况是怎样的? 卖方会把征收的这一块税收加在买方身上, 这样一来, 交易成本就增加了, 从而导致房价变得更贵。
二、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
1、普通住房
按照国五条的规定, 在满足普通住房的认定标准前提下, 如果房屋持有时间不足五年, 或者该住房并非家庭名下唯一住房时进行出售, 需要依据房屋原价与现价的差额部分来算出税款金额为差额的百分之二十来进行缴纳。若是遇到了无法核实原房屋原始购买价格的情况, 则改为按照房屋实际售价的百分之一来计征个人所得税。
大家要留意目前的情况, 除了少数的一线城市已经发布了规定, 那些文件里说要按照差额部分的20%来征收税款,而其他的各个地方依旧还是保持原来的做法, 继续去按照全额的1%来进行征收。
2、非普通住房
当非普通住房进行出售的时候, 在当前阶段的实际情况里, 除去像是一线城市这些地方的政府已经发布文件明确规定按照百分之二十差额的方式来征收以外, 其他所有的地区依然在继续按照全额百分之一到百分二的标准来进行征收操作。
3、非住宅
所谓非住宅性质的商业房, 它主要涵盖了商业用房、地下车库、工业厂房以及生产车间等等这样的种类, 针对这些项目将按照差额百分之二十的比例来征收相关税费。
有一个需要留意的情况, 那就是如果房屋出卖人想要按照百分之二十的差额比例去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话。这种情况就要求房屋出卖人在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时候。提供出一个能够证明原房屋具体价值的凭证。
陶海涛是一位律师, 他在中国政法大学担任研究员, 同时在中国政法大学疑难案件研究中心也做研究的工作。他还是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 并且是北京市律师协会中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的成员, 在北京这里被大家认为是比较知名的律师。
涂海涛律师补充:
三、为了要把那办理二手房买卖的这个事儿给彻底办妥, 你需要去提交一些相应的材料。

1、提供原件形式的登记申请书, 该申请书由受理窗口所提供。
2、申请人方面需要提供的身份识别证明文件。
3、需要您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网上签约形成的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
5、当买卖双方通过约定好的专门账户来划转交易的钱款时, 他们必须要把那份关于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的凭证原件交上来, 而如果买卖双方自己商量好要各自把钱直接划走的话, 他们就得把那一份有关存量房交易资金自行划转的声明原件给拿过来交差。
6、契税完税凭证或者是减免税的凭证的原件。
7、房屋所有权证里的房屋登记信息表那一项, 还有房屋平面图这一项, 都会把产权人名字的这部分给遮盖掉。然后复议的时候, 买方人数的要求是加上一份。
涂海涛律师补充:
四、房产证办理资料
1、需要提交关于房屋全款发票的那份文件的复印版本。
2、需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材料。如果是来自外省或外地市的人员, 需要递交有效期范围的暂住证复制件。当是共同名义购买的时候, 必须提供共有人的身份证文档, 以及房产分割的协议文本。若是外省市身份的共有人, 同样要呈现仍在有效期间的暂住证复印件内容。
3、房屋契税
4、关于面积计算存在误差的补充协议, 其原始文件。
5、需要客户提供房屋产权交易登记申请表的原件, 该原件上必须有客户本人的签字并按好手印。
6、公共维修基金专用收据
7、把购房合同的那个副本, 也就是原件那份东西。
关于二手房交易时所需要缴纳的税收费用这部分开支, 其在通常惯例当中是由卖方负责予以支付的, 因此卖方往往倾向于把这笔必要的资金负担转嫁给买方承担起来, 于是尽管从表面名义上看是由卖方来出面支付, 但是实质上最终的承受压力却是落在了买方身上的。
